网站地图|收藏本站|新浪微博|腾讯微博

欢迎访问恒泰建设工程咨询官网,建筑工程造价、审计,专业高效!

恒泰-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微信号扫一扫微信号扫一扫
全国服务咨询热线:400-8289-380

业务关键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业厂房工程造价江苏洋房工程江苏公共设施工程建筑工程造价

咨询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恒泰资讯中心 » 业务动向 » 工程预算审计合同中关于人员驻场的核心规定与实操要点

工程预算审计合同中关于人员驻场的核心规定与实操要点

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发表时间:2025-09-22 11:29:00【

 人员驻场是确保审计质量、控制项目风险的关键环节,合同中需明确驻场人员的资质、职责、时间及考核标准。以下从法规依据、条款设计、典型纠纷三方面展开说明:

一、法规依据与行业惯例

  1.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

    • 要求审计机构“根据项目复杂程度派驻专业人员”,并明确“驻场人员应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 示例‌:大型项目需派驻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中型项目可派驻1名注册造价师。
  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 规定“咨询成果文件应由专业人员签字盖章”,间接要求驻场人员参与关键环节(如工程量核对、签证单审核)。
  3. 行业惯例

    • 驻场时间通常为项目周期的30%-50%(如6个月项目需驻场2-3个月)。
    • 驻场人员需每日填写工作日志,并由建设方、施工方签字确认。

二、合同条款设计要点

  1. 人员资质与数量

    • 资质要求‌:明确驻场人员需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证书,并注明证书编号需在合同中备案。
    • 数量要求‌:按工程规模分段设定(如5000万元以下项目派驻1人,1亿元以上派驻2人)。
    • 示例条款‌:
      “审计方应派驻至少1名具有5年以上经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其证书编号需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交建设方核验。”
  2. 驻场时间与频率

    • 连续驻场‌:适用于工期紧、变更频繁的项目(如市政道路工程),要求人员每周驻场5天。
    • 定期驻场‌:适用于稳定项目(如商业楼宇装修),约定每月驻场2次,每次不少于2天。
    • 关键节点驻场‌:明确需在基础施工、主体封顶等阶段驻场(如“主体结构施工期间,审计方需每日派员现场复核钢筋用量”)。
    • 示例条款‌:
      “审计方应在项目开工后第10日进场驻场,每周驻场不少于4天,直至竣工验收完成。”
  3. 工作职责与权限

    • 核心职责‌:
      • 复核工程量计算书、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 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如地基处理、防水层施工);
      • 审核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单的真实性。
    • 权限限制‌:明确驻场人员无权修改合同条款,但可提出调整建议(如“驻场人员可对明显错误的工程量提出修正意见,但最终调整需经双方书面确认”)。
    • 示例条款‌:
      “驻场人员有权查阅施工日志、监理例会纪要,但不得擅自签署任何经济文件。”
  4. 考核与奖惩机制

    • 考核指标‌:
      • 驻场天数达标率(如≥90%);
      • 审计问题发现率(如每百万造价需发现≥2处问题);
      • 报告提交及时率(如终审报告需在竣工后30日内提交)。
    • 奖惩规则‌:
      • 达标奖励:按合同金额的1%-2%支付奖金;
      • 不达标处罚:扣减合同款的5%-10%,或要求更换驻场人员。
    • 示例条款‌:
      “若驻场人员连续2周未达每周4天驻场要求,建设方有权按缺勤天数每日扣减500元费用。”

三、典型纠纷案例与启示

案例1:人员资质不符导致审计失效

  • 问题‌:某机构派驻的“注册造价师”实际为助理工程师冒用证书,导致工程量复核错误,核减额少计300万元。
  • 处理‌:法院判决机构赔偿建设方损失60万元(按少计核减额的20%计算),并解除合同。
  • 启示‌:合同中需明确“证书真实性由机构承担法律责任”,并约定建设方有权随机抽查社保记录。

案例2:驻场时间不足引发进度延误

  • 问题‌:某项目约定每周驻场4天,但机构实际仅派员2天,导致隐蔽工程验收滞后,工期延误15天。
  • 处理‌:依据合同“驻场天数不达标扣减10%费用”条款,建设方扣减机构4.2万元(合同总额42万元×10%)。
  • 启示‌:合同中需量化驻场天数,并约定“因驻场不足导致延误的,机构需按日支付违约金”。

案例3:驻场人员越权签署文件

  • 问题‌:某机构驻场人员未经授权签署“材料调差确认单”,导致建设方多支付80万元。
  • 处理‌:法院认定签署行为无效,机构需返还多支付款项,并赔偿建设方利息损失。
  • 启示‌:合同中需明确“驻场人员仅限复核,无权签署经济文件”,并要求机构加盖公章确认所有文件。

四、实操建议与模板条款

  1. 人员资质核查

    • 要求机构提供驻场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执业证书复印件,并附在合同附件中。
    • 示例条款‌:
      “审计方应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交驻场人员名单、证书编号及社保记录,建设方有权随机抽查。”
  2. 驻场日志制度

    • 约定驻场人员需每日填写工作日志,记录复核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建议,并由建设方代表签字。
    • 示例条款‌:
      “驻场日志作为付款依据之一,缺漏或未签字的,按每日200元扣减费用。”
  3. 人员更换程序

    • 明确机构更换驻场人员需提前7日书面通知,并经建设方同意(如“新派驻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人员”)。
    • 示例条款‌:
      “未经建设方书面同意,审计方不得擅自更换驻场人员,否则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合同模板条款(驻场部分)

第六条 人员驻场要求
6.1 审计方应派驻至少1名具有5年以上经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编号:_________)及1名助理工程师,于项目开工后第10日进场驻场。
6.2 驻场人员每周驻场不少于4天,每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并填写《驻场工作日志》,由建设方代表每日签字确认。
6.3 驻场人员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复核工程量、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审核变更签证单,但无权修改合同条款或签署经济文件。
6.4 若驻场人员连续2周未达每周4天驻场要求,建设方有权按缺勤天数每日扣减500元费用,并要求机构在3日内更换合格人员。
6.5 驻场人员需携带执业证书原件供建设方核验,不得冒用、挂靠证书,否则按合同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行动建议‌:在合同中插入“驻场人员承诺书”,要求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以增强约束力。例如,某项目通过此方式成功追责机构派驻“假证书”人员的法律责任。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