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索赔过程中,承包人应该如何有效留存证据?
在索赔过程中,承包人有效留存证据是确保价款调整申请成功的关键。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司法实践,证据留存需遵循以下原则与操作要点:
一、证据类型与留存方式
1. 基础性证据
合同文件
留存完整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含附件),重点标注与价款调整相关的条款(如风险分担比例、变更审批流程)。
案例:某项目因合同未明确材料调价机制,承包人凭合同中“遵循省级造价部门规定”的条款,成功引用政府发布的调价文件索赔。
变更类证据
设计变更:留存经发包人、设计单位签认的变更图纸、变更通知单(需盖章或签字确认)。
现场签证:对隐蔽工程、额外工作量等及时办理签证,附照片、测量记录等辅助证明。
案例:某地基加固工程,承包人通过留存监理签字的施工记录、混凝土浇筑量签证单,证明实际工程量超出清单量15%,获赔追加费用。
2. 价格波动类证据
材料价格证明
留存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优先使用发包人认可的供应商报价或省级造价信息网发布的价格。
规范依据:GB/T 50500-2024第9.8.2条明确,材料价格涨幅超5%时,超出部分可调整价款。
案例:某项目钢筋价格涨幅达8%,承包人凭采购合同(显示基准价与结算价)及造价信息网调价公告,获赔差额部分。
人工费用证据
留存工资发放记录、劳务合同、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文件,证明人工成本实际增加。
注意:若合同约定“人工费不调整”,则无法索赔,需提前在合同中明确调整机制。
3. 工期类证据
延误证明
留存气象报告(证明极端天气)、政府停工令、发包人供应材料延迟的签收单等。
案例:某项目因连续暴雨导致停工7天,承包人凭气象局出具的降水记录、施工日志(记录停工时间)及监理确认的工期顺延报告,获赔窝工损失。
进度计划与实际对比
留存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周/月进度报告,证明实际进度滞后与索赔事件的关联性。
二、证据留存的操作要点
1. 及时性
时间节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初步记录(如施工日志标注),72小时内补充书面材料。
规范要求:GB/T 50500-2024第9.13.2条明确,逾期未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的,视为放弃权利。
工具建议:使用电子化管理系统(如工程云平台)实时上传证据,避免纸质文件丢失。
2. 完整性
证据链构建:确保证据覆盖“事件发生→影响范围→损失计算”全流程。
示例:材料涨价索赔需提供:
采购合同(显示基准价);
结算期采购发票(显示实际价);
造价信息网调价公告(证明市场波动);
计算书(明确超5%部分金额)。
多形式备份:对关键证据(如变更单)留存原件、扫描件、照片三种形式,防止单一载体损坏。
3. 合法性
签字盖章:所有证据需经发包人、监理人或第三方机构签字/盖章确认,口头协议无效。
公章使用:避免使用项目部章替代公司公章,防止发包人以“效力不足”为由拒认。
案例:某项目承包人用项目部章签署签证单,发包人以“未授权”为由否认,法院最终未支持索赔。
三、证据整理与提交
1. 分类归档
按索赔类型(如变更、涨价、延误)建立子文件夹,每个文件夹包含:
证据清单(编号、名称、来源、证明内容);
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
计算书(附公式与依据条款)。
2. 提交规范
书面形式:索赔报告需为纸质版加盖公章,附电子版(PDF格式)。
装订要求:使用胶装或打孔装订,避免散页;页码连续,封面标注“价款调整索赔资料”。
送达方式:优先选择EMS邮寄(留存邮寄凭证)或当面签收(签收单注明“价款调整索赔资料”)。
四、实务建议
日常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证据收集,每周核对证据完整性;
对高频索赔事项(如材料涨价)建立模板化证据包,快速响应。
争议预判
在合同谈判阶段,明确证据形式要求(如“签证单需总监签字+发包人盖章”);
对可能争议的条款(如风险分担比例),提前与发包人书面确认。
法律支持
重大索赔前咨询造价工程师或律师,确保证据符合规范与司法实践;
必要时申请公证处对关键证据(如现场状况)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