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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与进度款审核中的关键问题与对策分析

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发表时间:2026-01-28 18:17:00【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签证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工程变更、进度调整、费用追加等多个方面,对项目的整体进展和成本控制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深入了解工程签证的相关知识,掌握其审核要点和常见问题,对于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不予签证的情形

  包括签证内容不详、无书面许可擅自提高材料标准、重复签证、已包含费用的项目等情形不予签证。

  几种应不予签证的现象

  工程签证内容必须详尽,涵盖签证缘由(含参考资料编号)、位置、尺寸、数量、日期、使用材料、结算方式及单价等细节,并附上导致本次签证的原始资料,如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或业主联系单等。否则,将不予受理签证申请。

  若施工单位未经设计及甲方人员书面许可,擅自提高某些材料的用料标准,此类签证申请应被拒绝。

  避免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签证,特别是在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中。需铭记,能在竣工图中体现的内容,一律不得另行签证,以确保按竣工图进行结算,防止出现竣工图和签证中的重复计算。

  对于定额及有关文件中已明确规定的项目,无需另行签证。例如,某些费用可能已包含在包干费、综合费或其他费用中,或已体现在定额或综合单价里,但现场人员又额外申请了此费用。此类情况,也应不予签证。

  签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确保签证日期与实际相符,避免违反预算定额材料指导价的时效性规定,特别关注材料单价签证的细致处理。

  签证过程中需留意的几个关键问题

  确保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相符。双方应避免仅口头商定而不及时办理签证,以免违反“预算定额材料指导价有时效性”的规定。有些施工单位可能会故意将完成工程量的时间推迟,试图通过签证日期获取不正当利益。

  在处理材料单价签证时需细心。需明确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并了解办理流程。在签证中,应如实注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厂家、单价及时间等信息,同时注意材料单价是否包含采保费、运输费,并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计算。

  正确区分直接费与仅计税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无法计算工程量或特殊项目的情况,这时双方通常会商定具体金额并签证解决。但需注意在签证中明确是直接费还是仅计税,因为这两者的取费方式不同。

  工程签证的时间管理

  工程签证需在工程结束后7天内完成,隐蔽工程则在下一道工序前签证,以保证记录的准确性。

  工程签证工作应在相应工程结束后的7天内及时完成,以确保签证的有效性。对于隐蔽工程的签证,则应遵循在下一道工序开始之前完成的原则,从而准确记录和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进度款支付原则与监控

  按合同时间节点和比例支付进度款,防止超付或拖欠,保障工程顺利推进。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与把控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支付比例,及时、足额地支付进度款。同时,还要对进度款的支付情况进行有效监控,防止超付或拖欠现象的发生,从而保障工程的顺利推进。

  工程量清单计价注意事项

  注意扣除未完成子项的价款,确保付款准确,避免超付,合同未规定则需在14天内核实工程量。

  在某些清单子目中,可能包含多个子项(即工作内容)。这可能导致部分子项已完工,而其他子项仍在施工中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必须仔细扣除未完成部分的价款,或根据经验按比例支付,以确保付款的准确性,避免因超付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这一点往往容易被忽视)。若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则需注意,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告后,必须在14天内完成工程量的核实。若未在此期限内完成核实,则自第15天起,施工单位所报的工程量将被视为已得到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关键环节与重要数据

  结算审核涉及合同、投标文件、竣工图等,确保工程款项支付合理,维护双方权益。

  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审核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报告的核实,以及对工程价款结算的准确性的把控。通过严谨的结算审核,可以确保工程款项的合理支付,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这涵盖了施工合同、投标文件、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材料调价认价单,以及可能影响工程结算的其他资料,例如工期、质量、文明施工的确认资料等。

  合同与计价模式解析

  涵盖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需根据合同条款和工程量进行准确结算。

  合同的模式

  固定总价合同:此类合同如建厂项目的污水处理项目,其特点是总价固定,除非设计变更或合同另有约定,否则不予调整。结算时,只需将变更和签证部分加入合同价即可。

  固定单价合同:在此类合同中,双方已预先约定了综合单价、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保持不变,而工程量则按实际结算。但若实际结算工程量超出合同清单内工程量的一定比例,那么原合同的综合单价需重新确定。

  计价模式

  工料单价法:此方法以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基础,直接费由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共同决定。而间接费、利润及税金则需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另行计算。

  综合单价法:在此模式下,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被视为全费用单价,即包含了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

  容易忽视的扣除事项

  涉及增新扣旧、超用甲供材扣款、措施费和安全文明措施费扣除等,确保费用结算合理。

  变更增新需扣旧,例如,某办公楼地下室防水材料发生变更,原设计为地下室外墙作沥青油毡卷材防水,变更为柔性氯化聚乙稀橡塑共混防水卷材。结算时,应计算新材料的费用并扣减原材料的费用。

  超用甲供材需扣款,施工单位使用甲供材必须提前上报计划,经审核后供货。结算时,实际供应量与结算工程量进行比较,若甲供材量少于结算工程量,则按甲供材量结算;若超出,则对超出部分进行扣款。

  合同价及投标价中的措施费扣除,合同价款包含若干措施费用。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实施某些措施项目,结算时相应费用应予以扣除。

  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扣除,合同中往往约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或获市级/省级文明工地奖励费。若项目未达到奖励要求,则需扣除此部分费用。

  其他费用计算需符合合同或投标文件约定,如工期奖、抢工费、优良奖等,结算时应依据相关条款进行计算。

  审核工程量与定额套用

  强调口径一致、计量单位统一,核对代换合理性,防止高套、错套。

  在审核工程量时,需关注以下两点以确保准确性:

  保持口径一致。应仔细比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细目与预算定额中的内容,确保两者高度吻合,从而能够正确套用预算单价。

  统一计量单位。同样重要的一点是,审核过程中要留意施工单位使用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相符合。只有计量单位一致,才能确保预算单价的准确套用。

  费用定额与标准核对

  重点审查定额子目的适用性、取费标准,确保结算费用合理。

  在审查过程中,我们必须仔细核对取费标准是否与定额及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相一致。这涉及对各种计算方法和标准的逐一审查,以确保不会出现多支多付的情况。我们需关注以下七个关键方面:

  费用定额必须与所采用的预算定额相契合;

  取费标准的确定需与地区分类和工程类别相符合;

  取费基数必须准确无误;

  确保按规定应放入独立费中的费用,未被误放入定额直接费中进行取费计算;

  避免收取不必要的费率;

  检查其他费用的计列是否完整,无遗漏项;

  结算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调整文件规定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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