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代理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串通投标?
串通投标行为主要分为三大类,均有明确的法定认定标准:

一、投标人之间直接认定的串通行为
1.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约定中标人或约定部分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
3.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的成员,按照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4.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采取其他联合行动。
二、可直接视为串通投标的客观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3.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
4.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不同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同一电子设备完成多份投标文件的编制、打印、加密或上传
三、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
1.开标前提前泄露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关信息
2.违规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保密信息
3.明示或暗示特定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4.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定向便利
一旦被认定为串通投标,中标结果直接无效,情节严重的会取消1-2年内的投标资格,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篇了上一篇: 哪些常见操作会导致招投标代理违规?

微信号扫一扫







